受理范围
1.对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3.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
1.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出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
注意事项
1.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谈话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
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2.提倡实名举报,如实反映问题。实名举报应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举报内容应明确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主要证据、涉及人员等。
联系方式
来信请寄: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宿州路8号安徽商之都合肥中心广场508室
来访请到: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宿州路8号安徽商之都合肥中心广场508室
举报电话:0551-62662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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