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商厦再次荣获省“A级纳税信用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1-04-29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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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2日,在宣城市地税局、宣城市国税局共同举行的“A级纳税信用单位”授牌仪式上,宣城商厦凭借对税收的突出贡献和诚信纳税的企业责任感,继08年之后连续第二次被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国家税务局授予 “A级纳税信用单位”称号。
    据悉,此次“A级纳税信用单位”评定工作,经过各级税务机关近一年时间的严格审查评定出来的,充分肯定了公司在履行纳税义务上起到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高了商之都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展示了企业的良好形象。税务机关表示,被授予“A级纳税信用单位”的企业将享受税务机关为企业量身定做的个性化服务,以及放宽发票领购限量,为符合条件的企业优先办理税收优惠等服务举措。 (宣城商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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