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商厦荣获2011年“安徽省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2-03-27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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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宣城商厦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安徽省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
    宣城商厦自开业以来,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断强化企业劳动保障管理体系,在签订履行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规范劳动用工行为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获此荣誉,表明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工作得到了全省各界人士的广泛认可,宣城商厦将更加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巩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不断提升劳动保障管理水平,为员工创造更加美好和谐的工作生活环境,实现企业与员工共同发展。 (文/李前芬  图/汤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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