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加强安全生产,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法律意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4月20日,巢湖商厦开展安全生产学习宣贯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安全生产内容体现了“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
此次活动由综合管理部牵头组织,通过集中学习、微信及致信工作群宣贯等多种方式,结合商厦安全工作实际,突出重点,明确各个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法律构成要件和刑事处罚,把有关安全生产内容的法律法规同其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制度措施的学习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了员工们的安全生产意识。大家表示,通过这次学习深受教育和启发,对安全生产刑事法律风险有了全新的认知,拧紧了安全生产思想“阀门”,回去后会将此次学到的法律法规运用到日常工作和安全管理上,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维护安全经营形势稳定,促进商厦安全发展。
(文 石秀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