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上午,滁州市召开200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并举行了安徽省消费者协会第七届“诚信单位”授牌仪式,会上对滁州商厦等获得“诚信单位”称号的企业进行表彰。
滁州商厦自成立以来,在安徽商之都的领导下,秉承徽商文化底蕴,遵循“货真、价实、热诚、守信”的职业道德,坚持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等活动,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商业信誉。今后,公司将继续认真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以更加优良的服务,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使滁州商厦成为皖东商界的品牌形象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