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商厦荣获安徽省第九届“诚信示范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3-03-06阅读次数:
分享到:

    近日,在安徽省消费者协会评选表彰的“安徽省消费者协会第九届诚信单位”中,滁州商厦榜上有名。
    滁州商厦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规,以顾客为中心,树立诚信经营理念,主动接受政府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以优质的商品、诚信的服务回报社会。
    荣誉的取得既是对滁州商厦多年来诚信经营成绩的肯定,同时也意味着要担负更大的社会责任。滁州商厦将更加积极地保护消费者利益,为建设美丽滁州贡献应有的力量。  (顾建红)



流量统计代码